招标公告
时间:2019-11-08
我公司关于采购集团2019-2020年投资项目评审专项法律顾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采购人:5001拉斯维加斯。。。。。。。。
2.采购内容:集团投资项目评审专项法律顾问。。。。。。。。
3.采购价:计件收费,,,,,人民币2750元/件,,,,,总控价9.9万元/年。。。。。。。。
4.单一来源论证理由:(1)2018年集团通过询价选聘了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作为投资项目评审专项法律顾问,,,,,鉴于其2018-2019年度服务质量较高,,,,,服务态度较好,,,,,服务考评结果较优,,,,,经前期合作其已逐步了解集团业务情况及法律服务需求,,,,,并参与了集团部分对外投资项目、规章制度建设的前期论证,,,,,继续服务能为集团后期重大决策、经济合同、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性提供较好的支撑作用;;;;;(2)为保证后期服务的一致性和延续性,,,,,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保障法律服务质量,,,,,故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继续委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担任集团2019-2020年度投资项目评审专项法律顾问。。。。。。。。
5.单一来源供货商信息: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6.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无国界商务中心26号楼9层;;;;;联系人:宋玲玲;;;;;联系电话:028-86119970。。。。。。。。
7.公示期限:2019年11月8日起-11月14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阐明详细理由,,,,,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8-85507947